关于举办“郑州慈善事业好新闻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郑州慈善事业好新闻奖”
评选活动的通知
近年来,郑州慈善总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纲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为依据,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慈善募捐不断壮大,慈善救助成效明显,慈善项目有声有色,慈善宣传日益深入,自身建设逐步加强。2023年,“郑州慈善日”募集善款4.6亿元,99公益日和幸福家园工程取得硕果,为助力乡村振兴、推进共同富裕作出了积极贡献。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是广大爱心企业家、爱心人士无私奉献和广大慈善工作者、志愿者辛勤工作的体现,也是各界新闻媒体及新闻工作者热情支持的结果。
郑州慈善总会与全市各级公益组织、新闻媒体密切合作,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慈善宣传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动人心弦的慈善宣传作品。为进一步激励各级公益组织、新闻媒体关注支持慈善工作,鼓励新闻工作者撰写报道慈善好作品,更好地营造我市慈善事业的良好舆论氛围,郑州慈善总会决定举办“郑州慈善事业好新闻奖”评选活动,希望各相关单位、个人积极参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纲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为依据,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发挥优秀慈善新闻作品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郑州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宣传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增强全民慈善热情和慈善意识,鼓励多出慈善宣传的精品。
二、评选种类
文字类(可包含图片):新闻、消息、通讯、特写、综述、侧记、评论、专版专栏、
视觉听觉类:广播报道、视频短片、摄影照片。
三、评选标准
(一)以反映2023年重大慈善事迹报道、2024年全年慈善工作报道为主(2024年参评作品截止“郑州慈善日”活动结束)的作品;另含反映近年郑州慈善工作各个领域深刻变化、为慈善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作品。
(二)内容真实、准确,主题鲜明,时效性强,格调健康,内涵深刻,形象生动,制作精良。具有一定的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在社会上产生较大的影响。
(三)文字类3000字以内;视觉听觉类:视频、音频15分钟以内、图片5MB以内。
四、报送要求
(一)参评作品必须是发表于市级以上的正规新闻媒体,作品发表时间在2013年1月1日至2024年10月20日之间。
(二)参评作品文字类一式两份(报纸、刊物或网站截图一份,word电子版文一份),参评文字作品的打印及复印件均请使用A4复印纸,超出 A4 纸复印篇幅的作品请自行排版;视频、音频高清文件(MP4、MP3格式)一份,图片jpg电子版一份(附文字说明50字以内份)。所有作品报送需填写《“郑州慈善事业好新闻奖”申报表》(附件)。
(三)报送作品署名需真实,并附单位证明,以便于制作证书。
(四)电子版(含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郑州慈善总会宣传部电子邮箱(zzcszhxcb@163.com),格式:单位+作者+《作品名》,邮件请附联系人、联系电话。纸质版(含申报表盖章版)请报送至郑州慈善总会宣传部(航海西路7号附2号512,86030512)。报送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1日17:00。
(五)报送作品均需本人作品,不得是为参加评选而抄袭、改编、重置、剪辑、合成的作品。评选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五、表彰奖励
报送作品经评审委员会评定后,评选出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由郑州慈善总会颁发表彰决定,并对获奖作品者颁发奖金和证书。
六、其他
本次活动为公益慈善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最终解释权归郑州慈善总会所有。
附件:“郑州慈善事业好新闻奖”申报表
郑州慈善总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