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慈善总会捐赠管理办法

2017-06-15

郑州慈善总会捐赠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郑州慈善总会(以下简称“本会”)捐赠工作,保护捐赠单位或个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捐赠款物使用效率,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强化工作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捐赠意向的确认

本会与意向捐赠单位或个人进行有效沟通,双方就慈善捐赠事宜达成初步意向。

二、捐赠协议的签订

需要签订捐赠协议的,本会与已达成意向的捐赠单位或个人以协议的形式明确捐赠款物的种类、数量和用途。捐赠协议一式六份,捐赠单位或个人、本会各留存三份。

捐赠款物的种类和用途较为单一,且捐赠单位或个人不要求签订捐赠协议的,为方便捐赠单位或个人,办理捐赠手续时(如银行汇款),注明用途即可。

三、捐赠的形式

(一) 资金捐赠

1.创始基金:创始基金为永久基金,其利息用于本会的日常工作、慈善宣传和对贫困群体的救助。

2.定向捐赠:定向用途必须首先符合《郑州慈善总会章程》。捐赠单位或个人有特定的捐赠对象,本会须按照捐赠单位或个人的意愿,将捐赠款用于受赠方。

3.非定向捐赠:捐赠单位或个人将捐赠款物直接捐赠至本会,本会按照《郑州慈善总会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使用。

4.冠名基金或冠名捐赠:以捐赠单位或个人的名义,设立冠名基金或对所认捐的慈善项目进行冠名,并按捐赠单位或个人的捐赠意向及本会项目要求,对捐赠款项进行定向使用。

5.“企业留本”出资捐赠:捐赠单位或个人认捐的本金留在本单位或个人处,每年按认捐本金年增值率(捐赠时议定比例)或者利息向本会捐资,用于开展慈善公益活动。

6.分期分批出资捐赠:捐赠单位或个人依照协议可分期分批捐赠,直至捐赠完毕。

7.协议捐赠:捐赠单位或个人可先与本会或受助人就捐款的形式、支付的方法、支配使用等签订协议,双方按协议履行。

(二) 物品捐赠

1.定向捐赠物品:根据慈善组织、慈善项目以及受助人的需求,捐赠交通、医疗、建筑、生活、学习等设备物资。

2.定期捐赠生活必需品:在重要节日期间,为生活困难的群众捐赠衣物、被褥、食品等生活必需品。

3.为“慈善超市”捐赠物品:企事业单位、个人可将全新积压物资或闲置物品捐赠给“慈善超市”,由慈善超市举行义卖活动,将所得善款用于慈善公益活动。

4.捐赠救灾物品:向因突发事件受灾的灾民和灾区捐赠各种救灾物品。

(三) 其他捐赠

1.无形资产类捐赠:对发明权、著作权、版权、专利权、肖像权等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进行捐赠,本会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使用。

2.就业岗位安置救助: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可对弱势群体、特别是残疾人提供就业培训,适时安排合适的就业岗位,帮助困难群体就业。

四、捐赠款物的接收

属于资金捐赠的,由本会根据协议约定将收到的款项计入相应的财务账目分类中,并向捐赠单位或个人开具捐赠票据,颁发捐赠证书。本会定期将资金接收信息进行公示。

属于物资捐赠的,由本会接收入库,本会根据捐赠协议和物资入库单,向捐赠单位或个人开具捐赠票据,颁发捐赠证书。本会建立相应的捐赠物资接收记录台账。

五、捐赠款物的使用

(一) 使用原则

捐赠单位或个人明确使用意向的,由本会遵照捐赠单位或个人意愿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捐赠款物的用途。如因客观情况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征得捐赠单位或个人的同意。

捐赠单位或个人没有明确使用意向的,由本会将捐赠款物用于慈善项目或具有慈善需求的公益机构或困难群众。

(二) 拨付程序

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起草捐赠款物使用报告,报秘书长审批。

属于资金救助的,在秘书长审批后将捐赠款通过现场发放或财务转账的方式转交给受益人,受益人应办理捐赠款领取手续。

属于物资救助的,在秘书长审批后将捐赠物资拨付给受益人,受益人应提供相应收据及领取手续。

(三) 拨付时间

非定向捐赠和针对本会所设项目的定向捐赠,视本会工作开展和项目进展情况,分期分批拨付。

针对救灾应急的定向捐赠,本会接收的救灾款物视捐赠情况在一定时期内拨付受灾地区,用于灾后重建的款物根据重建进度拨付。对于政府有规定的,按照有关部署统一调拨。

 六、捐赠受益人的回访

救助款物直接拨付给受益人的,本会通过电话或委托基层慈善组织、慈善义工对受益人进行回访,核实捐赠款物是否已足额拨付给受益人,并督促受益人完善捐赠款物接收凭证。

救助款物委托项目实施单位发放的,在项目实施单位反馈信息后由本会组织工作人员回访。

七、捐赠信息的公示

本会每年定期通过《郑州日报》、《郑州晚报》、“中原网”、“郑州慈善网”等媒体向社会公示捐赠信息,确保捐赠信息的真实完整。

八、捐赠信息的反馈和查询

本会负责捐赠信息的反馈和查询工作,并建立捐赠信息反馈和查询记录台账,定期主动向捐赠单位或个人反馈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信息。对于捐赠单位或个人、受益人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查询,应及时如实答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隐瞒和推诿。

九、捐赠服务档案的建立

本会根据捐赠款物接收使用记录台账,定期收集整理包括款物捐赠协议、资助效果等相关文字、图片资料,分类建立捐赠服务档案。

 

附件:《慈善捐赠方式》

 

 

 

 

附件:

慈善捐赠方式

 

一、网上捐赠

登陆“郑州慈善总会”网站(http://www.zzcf.cn)点击“在线捐赠”,实现网上在线捐赠(需要提前开通网银)。

二、现场捐赠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航海西路7号老年公寓后楼五楼506室     

电话:0371—68665328    86030553

三、银行汇款

 名:郑州慈善总会

开户行:郑州银行桐柏路支行

 号:905540120109024760

四、邮局汇款

收款单位:郑州慈善总会

   址:郑州市中原区航海西路7号老年公寓后

楼五楼506室

   编:45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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