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慈善总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暨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动员会成功举行

2016-04-15

        4月15日上午,郑州慈善总会第三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暨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动员会在黄河饭店嘉宾厅隆重举行。市委副书记、市委秘书长、郑州慈善总会名誉会长胡荃;市政府副市长、郑州慈善总会名誉会长沈庆怀;市政府副秘书长、郑州慈善总会顾问赵红军;市民政局局长郑州慈善总会顾问谢霜云;郑州华联商厦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郑州慈善总会监事会主席张淑云等领导出席会议。郑州慈善总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主管慈善工作的领导、慈善总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民政局的领导以及省、市各大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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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由郑州慈善总会会长姚待献主持。会议听取了郑州慈善总会2015年工作报告,去年,郑州慈善总会共接受善款6015余万元,举行各类募捐、救助活动百余次,在安老、抚孤、助学、济困、助医、助残、慈善文化建设等社会救助方面支出近4942余万元,救助困难群众30余万人次。会议听取了2015年郑州慈善总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增选常务理事、理事和监事。会上向慈善工作先进县(市、区)和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并向15家企业授予郑州市“爱心企业”荣誉称号。
        沈庆怀副市长在听取完报告后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广泛宣传,借势造势,明确人人慈善,规范慈善的新共识;二是要积极作为,创新举措,推动郑州慈善,郑州品牌的新提升;三是要凝心聚力,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的新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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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荃副书记在讲话中对近年来我市慈善事业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充分肯定。胡荃指出:《慈善法》的颁布,对发展慈善事业,进一步拓展慈善领域,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慈善工作,带头学习,领会精神,推进发展,转变观念,勇于创新,依法依规,完善队伍,深刻领会《慈善法》的精神实质,呼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关心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依法办慈善,为我市慈善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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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最后,郑州慈善总会会长姚待献就贯彻落实学习《慈善法》和沈庆怀副市长、胡荃副书记讲话精神提出三点希望:一要突出主线。学习、贯彻、实施慈善法;二要持续创新。依法治善,依法促善,规范慈善;三要全面跃升。党政领导更加重视,持续氛围更加浓厚,志愿服务更加优化,网络建设更加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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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计划,2016年,全市募集资金总额要力争高于往年;救助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30万人次以上;基层慈善组织网络建设得到巩固和完善;全年新注册慈善志愿者2万人;逐步建立社区慈善基金和创新募捐方式。开展慈善入社区、入企业、入农村、入学校、入医院、入军营等“慈善六入”活动,逐步在全市形成全民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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